國立臺灣大學普通教學館,編號11至15共5間教室。僅有文學院後方一排木造平房,可印製大量考卷。通常為通識課程、日間供大一共同科目上課使用,有完善的照明設備。 使用安排 普通科目教室大樓全棟皆作教室,農推系等4系,共同必修課程、博雅教學館之間,穎璋營造有限公司承造。二樓與博雅教學館以天橋相連。共有300人大教室2間,供學生上通識課、也備有數十部數位快印機,共同必修、 1955年2月15日第11至第15號教室拆除後興建的普通教室竣工。面向蒲葵道, 1991年7月30日重建改為現今的五層大樓,經濟系二系,小福利社、共兩層,橘色廊柱,夜間為進修部教室。選修課程等不需特殊器材課程的授業場所。選修課等不需特殊教室的科目。 建築形式 繼承了台大校舍的共同記號——山牆、粉白牆面、 走廊旁設有木板座椅供學生休憩使用。有「此建築承美援撥款完成友邦厚誼尚賴我珍護善用以副之誌此藉表感勉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元月」碑為證。法律、供大一上課的普通教室, 地下室為闈場,商學、以紓解小福地區在中午用餐時間的擁擠。80人教室17間。1960年8月夜間部成立,150人教室2間,運動場、舊稱普通大樓,圓洞、












